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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算 / 依据与口径

登记册 · 共 30 条原文 · 8 条本站归纳

依据与口径

工具里每一个数字都来自下面的条文。原文逐字摘自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fgk.chinatax.gov.cn)或中国政府网,查证日期 2026-09-22;「……」表示省略中间文字。法规没有原话、由本站为了把规则变成算式而做的约定,单列在最后,标为「本站归纳」。

单独计税

股权激励收入不并入工资,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5号 · 第一条

cs-2023-25-1
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合……规定的相关条件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本站用在:股权激励收入不并入工资,全额单独套综合所得税率表:应纳税额 = 收入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原文 · 另见 · 查证于 2026-09-22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5号 · 第二条

cs-2023-25-2
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计算纳税。

本站用在:「本年已取得的股权激励收入」一栏:同一年的多次所得合并计算。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原文 · 另见 · 查证于 2026-09-22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5号 · 第三条

cs-2023-25-3
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本站用在:单独计税的截止日;日期晚于 2027-12-31 时工具给出提示。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原文 · 另见 · 查证于 2026-09-22

财税〔2018〕164号 · 第九条第(二)项

cs-2018-164-9
下列文件或文件条款同时废止:……(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第四条第(一)项;

本站用在:35号文原来「÷规定月份数」的算法已废止,现在不再按月份数分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 原文 · 查证于 2026-09-22

收入口径

各类激励的「股权激励收入」怎么算、用哪一天的价格。

财税〔2005〕35号 · 第一条第三款(节选)

cs-2005-35-1
员工行使上述权利的当日为“行权日”,也称“购买日”。

本站用在:股票期权的纳税时点叫法:行权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原文 · 查证于 2026-09-22

财税〔2005〕35号 · 第二条第(二)项

cs-2005-35-2
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下同)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

本站用在:期权收入 =(行权日收盘价 − 施权价)× 股数;市价取行权当日收盘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原文 · 查证于 2026-09-22

国税函〔2006〕902号 · 第一条

sat-2006-902-1
员工接受雇主(含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凡该股票期权指定的股票为上市公司(含境内、外上市公司)股票的,均应按照财税〔2005〕35号文件进行税务处理。

本站用在: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期权同样按 35 号文口径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家税务总局)· 原文 · 查证于 2026-09-22

财税〔2009〕5号 · 第一条

cs-2009-5-1
对于个人从上市公司(含境内、外上市公司,下同)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比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6]902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站用在: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含境外上市公司)比照期权口径计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原文 · 查证于 2026-09-22

国税函〔2009〕461号 · 第二条

sat-2009-461-2
股票增值权某次行权应纳税所得额=(行权日股票价格-授权日股票价格)×行权股票份数。

本站用在:股票增值权收入 =(行权日股价 − 授权日股价)× 份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 原文 · 查证于 2026-09-22

国税函〔2009〕461号 · 第三条

sat-2009-461-3
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

本站用在: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与解禁日收盘价取平均,再减去本批对应的出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 原文 · 查证于 2026-09-22

国税函〔2009〕461号 · 第七条第(一)项

sat-2009-461-7
财税〔2005〕35号、国税函〔2006〕902号和财税〔2009〕5号以及本通知有关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政策,适用于上市公司(含所属分支机构)和上市公司控股企业的员工,其中上市公司占控股企业股份比例最低为30%

本站用在:上市公司控股企业(持股不低于 30%)的员工同样适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 原文 · 查证于 2026-09-22

国税函〔2009〕461号 · 第七条第(三)项

sat-2009-461-73
被激励对象为缴纳个人所得税款而出售股票,其出售价格与原计税价格不一致的,按原计税价格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和税额。

本站用在:卖股缴税的成交价不改变计税价格,工具只用当日收盘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 原文 · 查证于 2026-09-22

财税〔2016〕101号 · 第二条第(二)项

cs-2016-101-2
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应纳税款的计算,继续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股权奖励应纳税款的计算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本站用在:上市公司股权奖励比照期权口径:取得日收盘价 × 股数(无偿取得,出资为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原文 · 查证于 2026-09-22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2号 · 第一条第(四)项

sat-2016-62-4
1.上市公司股票的公平市场价格,按照取得股票当日的收盘价确定。取得股票当日为非交易日的,按照上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确定。2.非上市公司股票(权)的公平市场价格,依次按照净资产法、类比法和其他合理方法确定。净资产法按照取得股票(权)的上年末净资产确定。

本站用在:当日为非交易日时取上一交易日收盘价;非上市公司的每股公平市场价格由你按此口径填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原文 · 查证于 2026-09-22

2018年1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四次修订 · 第三十二条(节选)

iit-reg-32
所得为人民币以外货币的,按照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扣缴申报的上一月最后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本站用在:境外上市公司以外币计价时,按你填的汇率折合人民币;本站不提供汇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 原文 · 查证于 2026-09-22

纳税时点与缴纳期限

什么时候产生纳税义务,谁扣缴,能否分期。

财税〔2005〕35号 · 第二条第(一)项

cs-2005-35-21
员工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

本站用在:授予日一般不纳税,所以工具不问授予日的价格。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原文 · 查证于 2026-09-22

财税〔2005〕35号 · 第四条第(二)项(节选)

cs-2005-35-42
个人将行权后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转让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依法缴纳税款。

本站用在:说明行权之后再卖股票是另一笔账,本工具不测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原文 · 查证于 2026-09-22

财税〔2005〕35号 · 第五条第(一)项

cs-2005-35-5
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境内企业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按税法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本站用在:一般情形下税款由公司(或其境内机构)扣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原文 · 查证于 2026-09-22

国税函〔2009〕461号 · 第五条

sat-2009-461-5
(一)股票增值权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上市公司向被授权人兑现股票增值权所得的日期;(二)限制性股票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每一批次限制性股票解禁的日期。

本站用在:股票增值权按兑现日、限制性股票按每批解禁日确认纳税义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 原文 · 查证于 2026-09-22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 · 第一条

cs-2024-2-1
境内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以下简称行权)之日起,在不超过36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此期间内离职的,应在离职前缴清全部税款。

本站用在:境内上市公司的期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备案后最长 36 个月内缴纳。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原文 · 查证于 2026-09-22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 · 第二条

cs-2024-2-2
本公告所称境内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站用在:36 个月只适用沪深北上市公司;境外上市公司不在此列。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原文 · 查证于 2026-09-22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 · 第三条(节选)

cs-2024-2-3
本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此期间行权的,可按本公告规定执行。纳税人在2023年1月1日后行权且尚未缴纳全部税款的,可按本公告规定执行,分期缴纳税款的期限自行权日起计算。

本站用在:36 个月期限的适用时段,期限从行权(解禁、取得)日起算。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原文 · 查证于 2026-09-22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 · 第五条第(一)项

cs-2024-2-5
下列文件或条款同时废止:(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第二条第(一)项。

本站用在:101 号文原来的「12 个月」延期规定已被 36 个月取代。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原文 · 查证于 2026-09-22

非上市公司

递延纳税的条件,以及不递延时怎么算。

财税〔2016〕101号 · 第一条第(一)项

cs-2016-101-1
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时,股票(权)期权取得成本按行权价确定,限制性股票取得成本按实际出资额确定,股权奖励取得成本为零。

本站用在:「递延纳税」选项:取得时税额为 0,并列出转让时的取得成本。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原文 · 查证于 2026-09-22

财税〔2016〕101号 · 第一条第(二)项

cs-2016-101-12
享受递延纳税政策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包括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下同)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本站用在:七项条件逐条列在依据页,工具不替你判断是否满足。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原文 · 查证于 2026-09-22

财税〔2016〕101号 · 第四条第(一)项

cs-2016-101-4
个人从任职受雇企业以低于公平市场价格取得股票(权)的,凡不符合递延纳税条件,应在获得股票(权)时,对实际出资额低于公平市场价格的差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参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有关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站用在:非上市公司不递延时:收入 = 公平市场价格 − 实际出资,获得时计税,并按 2023年第25号单独计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原文 · 查证于 2026-09-22

财税〔2016〕101号 · 第四条第(五)项

cs-2016-101-45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执行。

本站用在:新三板挂牌公司归入「非上市公司」一档。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原文 · 查证于 2026-09-22

财税〔2016〕101号 · 第一条第(二)项 七项条件

须同时满足
  1. 属于境内居民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
  2. 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设股东(大)会的国有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3. 激励标的应为境内居民企业的本公司股权。股权奖励的标的可以是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其他境内居民企业所取得的股权。
  4. 激励对象应为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的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对象人数累计不得超过本公司最近6个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的30%。
  5. 股票(权)期权自授予日起应持有满3年,且自行权日起持有满1年;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应持有满3年,且解禁后持有满1年;股权奖励自获得奖励之日起应持有满3年。上述时间条件须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列明。
  6. 股票(权)期权自授予日至行权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0年。
  7. 实施股权奖励的公司及其奖励股权标的公司所属行业均不属于《股权奖励税收优惠政策限制性行业目录》范围(见附件)。

原文逐项摘录,第 7 项后半句关于行业认定的说明从略。工具只让你勾选「已符合并备案」,不替你判断每一项。 · 原文 · 查证于 2026-09-22

税率表与适用范围

七级税率、速算扣除数,以及本站只算居民个人。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单独计税时为全年股权激励收入)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 36,000 元3%0
236,000 至 144,000 元10%2,520
3144,000 至 300,000 元20%16,920
4300,000 至 420,000 元25%31,920
5420,000 至 660,000 元30%52,920
6660,000 至 960,000 元35%85,920
7超过 960,000 元45%181,920

2018年8月31日第七次修正 · 第一条第一款

iit-law-1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本站用在:本站只测算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另有规定,不在范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原文 · 查证于 2026-09-22

2018年8月31日第七次修正 · 第三条第(一)项及所附税率表一

iit-law-3
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本站用在:七级税率 3%—45%,级距见下方税率表(税率表一为法律附表,文字版核对自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佛山市税务局发布的税率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原文 · 另见 · 查证于 2026-09-22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 附件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

sat-2018-61-t1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本站用在:七级速算扣除数 0、2,520、16,920、31,920、52,920、85,920、181,920 取自该表,级距与综合所得税率表相同。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 原文 · 查证于 2026-09-22

本站归纳

下面这些不是法规原话,是本站为了把规则变成算式所做的约定或读法。遇到分歧,以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

RSU 按归属日收盘价计收入

本站归纳

法规条文里没有「限制性股票单位」这个词。境外上市公司的 RSU 通常在归属当日才把股票登记到员工名下,本站据此把「登记日」和「解禁日」视为同一天,套用国税函〔2009〕461号的均价公式后,收入就是归属日收盘价乘以归属股数,再减去实际支付(多数 RSU 为零)。这是本站的读法,各地实务可能不同,以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

同年第二次所得怎么扣减

本站归纳

2023年第25号公告只说一年内多次取得要「合并」计算。本站的做法是:先按全年合并收入算出总税额,再减去此前各次收入按同一方法算出的税额,差额作为本次应纳税额。这样两次加起来的税额与合并一次算出的完全一致。

速算扣除数取自预扣率表一

本站归纳

2023年第25号公告的公式里有「速算扣除数」,但综合所得税率表本身只列税率。本站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附件预扣率表一的速算扣除数,它的级距与综合所得税率表完全相同,每一级的数值也可以由上一级累进推出,两种算法结果一致。

金额精度

本站归纳

每一步金额按「分」四舍五入后再进入下一步。扣缴系统可能按元处理尾数,差额在 1 元以内。

36 个月的截止日怎么推

本站归纳

2024年第2号公告写的是「自行权之日起,在不超过36个月的期限内」。工具按日历加 36 个月给出参考日期(遇月末取当月最后一天),具体分期安排以备案和主管税务机关确认为准。

2028 年及以后

本站归纳

截至 2026-09-22,本站没有查到把单独计税延续到 2028 年及以后的公告。日期晚于 2027-12-31 时工具仍按单独计税给出示意数字并标出提示,届时如有新公告,以新公告为准。

非上市公司不套均价公式

本站归纳

国税函〔2009〕461号的限制性股票均价公式写的是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按财税〔2016〕101号第四条第(一)项,直接用「公平市场价格 − 实际出资额」计收入;公平市场价格由你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2号的净资产法等方法自行确定后填写,本站不做估值。

只算居民个人、只算取得时这一笔

本站归纳

工具只测算居民个人在行权、解禁、归属或取得时的这一笔所得。以后卖出股票、分红、非居民个人的计算,以及是否满足 30% 控股、备案等条件,都不在测算范围内。